宁夏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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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文件精神,学校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一)学校分别划定文化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和综合分(计算方法见下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学校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线如下:足球非守门员75分、足球守门员70分、篮球65分、排球非自由人75分、排球自由人75分、田径径赛80分、田径田赛75分、乒乓球65分、羽毛球55分、网球60分、技巧70分、射击95分、射箭85分、游泳95分。学校划定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分。

  (二)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在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综合分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项目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再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