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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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要求如下:
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4、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6、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 瓦,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米。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点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