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准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
七个不准:
一是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是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盈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是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五是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构、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是不准受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七是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