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归谁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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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的所有权依然为权利人所有,但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