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是关于设立法人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与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相关文章
上一篇:
柯米克能遥控车窗吗
下一篇:
缙云烧饼怎么做的松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