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
更新时间:
婚姻过错方的界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婚姻过错方就是上述四种情况。
与 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 相关文章
上一篇:
使用作家助手如何上架自己写的书
下一篇:
求一部有原始人的搞笑动画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