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课以这个词是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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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以”应为“科以”,“课”只作“征”用;“科”意为“判”,“课以重罚”应为“科以重罚”。

"课",当为"科"之误。

科,可意为,课税,征税。

例如《聊斋志异》中的一句:假此科敛丁口。

又如:科派,意为摊派;

科差,意为向官府缴纳的捐税和承担的差役;

科敛,意为聚敛,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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