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可以收集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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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可以当做医疗事故罪的证据: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上的失误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