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社会阶层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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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朝的社会阶层划分:贱民阶级、娼妓阶级、劳动阶级、贵族阶级、坐食阶级。
2、唐代贱民阶级,大体上,可分为官贱民与私贱民二种:官贱民又分为官奴婢、官户、杂户。工乐及太常音声人等;私贱民又分为私奴婢、部曲、客女、随身等。此两种贱民,因隶属不同,所受待遇,自不一致。
3、娼妓阶级: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其端,自此以后,无代无之。分家妓公妓两种。
4、劳动阶级:资产阶级,形成於春秋战国,发达於秦汉,此稍涉史迹者,皆知之。此时资产阶级,只有盐商、铁商,以及各种货商,尚未有所谓高利贷之商人。
5、贵族阶级:封建社会中,因权力、财产高于其他阶级而形成的上层阶级,包括军事贵族、世俗贵族、宗教贵族。
6、坐食阶级:坐食阶级,这个阶级大致可将僧尼归为在内,南北朝时期,僧尼多达二百万,而僧尼阶级是不需要赋徭役的,由于当权者佞佛,这个阶级势力日盛,在社会、政治上战友相当地位,毋需徭役赋役参军事,从而让国家损失大批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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