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等级分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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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发(委)从1995年1月1日起试行围棋等级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一、 在围棋等级分启动阶段,原则上按棋手一次性确定各自的等级分。具体标准为:九段2560分、八段2520分、七段2480分、六段2440分、五段2400分、四段2360分、三段2320分、二段2280分、初段2240分。
二、经过计算确定的棋手等级分,由国家体委列表于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各公布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公布次数。
三、外国棋手参考等级分。
2600分:小林光一、赵治勋、武宫正树、林海峰、藤泽秀行、大竹英雄、加藤正夫、曹薰铉、徐奉洙、李昌镐、刘昌赫。
2560分:日本、韩国现有九段;小松英树。
2520分:日本、韩国现有八段;富士通杯、东洋证券杯、真路杯、亚洲杯、中日擂台赛、中韩对抗赛、中韩新锐对抗赛等赛事出场的五段以上的棋手。外国棋手的参考等级分仅供国内使用,与国内棋手的等级分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