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是如何买卖的

更新时间:

农村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且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标签: 贵州省 哪些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