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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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向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4、要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所以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