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安全事故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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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安全事故标准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等级。

当发生了安全事故的时候,首先需要根据事故的伤亡程度或者是损失程度对事故进行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然后再根据确定的事故等级来部署相关的处理措施。而且对于不同的事故的划分等级的标准也是不太一样的,一般在交通事故中伤亡人数超过两人就属于重大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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