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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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供暖温度标准以18度为基准,上下浮动2度,即在16度和20度之间,均可达到取暖标准。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提前供暖需要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北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采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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