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孝行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 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 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 犹为不孝也。」 上一篇: 圣治 下一篇: 五刑 相关推荐 辋川闲居 秋风清 题情深树,寄象公 古风其二十八 越女词其四 乌夜啼 送王孝廉觐省 赠花卿 晓晴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