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上一篇: 第十三节 下一篇: 第十五节 相关推荐 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 其四 赠花卿 清溪行 / 宣州清溪 夜坐吟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秋登宣城谢眺北楼 旅夜书怀 登高 乌夜啼 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