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十四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景公欲诛骇鸟野人晏子谏 景公射鸟,野人骇之。公怒,令吏诛之。 晏子曰:“野人不知也。臣闻赏无功谓之乱,罪不知谓之虐。两者,先王之禁也;以飞鸟犯先王之禁,不可!今君不明先王之制,而无仁义之心,是以从欲而轻诛。夫鸟兽,固人之养也,野人骇之,不亦宜乎! 公曰:“善!自今已后,弛鸟兽之禁,无以苛民也。” 上一篇: 篇二十三 下一篇: 篇二十五 相关推荐 宿鰕湖 越女词其四 古风其二十八 题情深树,寄象公 夜宿山寺 辋川闲居 秋风清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清溪行 / 宣州清溪 过四皓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