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十三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晏子使高纠治家三年而未尝弼过逐之 晏子使高纠治家,三年而辞焉。傧者谏曰:“高纠之事夫子三年,曾无以爵位而逐之,敢请其罪。” 晏子曰:“若夫方立之人,维圣人而已。如婴者,仄陋之人也。若夫左婴右婴之人不举,四维将不正。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尝弼吾过也。吾是以辞之。” 上一篇: 篇二十二 下一篇: 篇二十四 相关推荐 过四皓墓 观放白鹰二首 秋风清 山中与幽人对酌 秋登宣城谢眺北楼 夜宿山寺 夜坐吟 辋川闲居 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 其四 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