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清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
格杀弗论 ,格杀勿论 ,格杀不论
kill on the spot with the authority of the law
成语解释: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常用程度:一般感情色彩:褒义词语法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成语结构:复杂式产生年代: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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