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验榉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尚书李南公知长沙县日,有斗者,甲强乙弱,各有青赤痕。南公以指捏之曰:乙真甲伪。讯之果然。盖南方有榉柳,以叶涂肌则青赤如殴伤者,剥其皮横置肤上,以火熨之,则如棒伤,水洗不下。但殴伤者血聚则硬,伪者不硬耳。 上一篇: 王璩故纸 下一篇: 王臻辨葛 相关推荐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夜坐吟 清溪行 / 宣州清溪 山中与幽人对酌 赠段七娘 赠花卿 乌夜啼 宿鰕湖 送王孝廉觐省 夜宿山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