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麦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齐民要术》:凡荞麦,五月耕;经二十五日,草烂,得转;并种,耕三遍。立秋前后,皆十日内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两重子黑,上一重子白,皆是白汁,满似如浓,即须收刈之。但对梢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落矣。 上一篇: 豌豆 下一篇: 胡麻 相关推荐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 辋川闲居 清溪行 / 宣州清溪 过四皓墓 宿鰕湖 越女词其四 乌夜啼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流夜郎永华寺寄浔阳群官 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