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一、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二、夏,灭项。 孰灭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为贤者讳也。项,国也。不可灭而灭之乎?桓公知项之可灭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灭也。既灭人之国矣,何贤乎?君子恶恶疾其始,善善乐其终,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三、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 四、九月,公至自会。 五、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此不正,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见矣。其不正之前见何也?以不正入虚国,故称嫌焉尔。 上一篇: 十六年 下一篇: 十八年 相关推荐 夜坐吟 过四皓墓 乌夜啼 辋川闲居 清溪行 / 宣州清溪 赠花卿 夜宿山寺 山中与幽人对酌 宿鰕湖 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