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死胎不可拘执论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死胎不下,不可拘执成方而悉用通法,当求其不下之故,参之临时所现之证若何,补偏救弊,而胎自下也。余治一妇,死胎不下二日矣,诊其脉则洪大而芤,问其证则大汗不止,精神恍惚欲脱。余曰∶此心气太虚,不能固胎,不问胎死与否,先固心气,用救逆汤加人参,煮三杯,服一杯而汗敛,服二杯而神清气宁,三杯未服而死胎下矣。下后补肝肾之阴,以配心阳之用而愈。若执成方而用平胃、朴硝,有生理乎? 上一篇: 产后当究奇经论 下一篇: 催生不可拘执论 相关推荐 夜宿山寺 过四皓墓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 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 其四 赠段七娘 登高 宿鰕湖 越女词其四 流夜郎永华寺寄浔阳群官 赠花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