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同窠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谓甲食丙,甲子人见丙子之类,十三位即同,乃本家物也,得此者不贵即富,月不如日,日不如时,若互换生旺带禄,贵者大贵。如韩魏公:戊申、庚申、庚辰、庚辰;宋秦桧:庚午、己丑、乙卯、壬午;又明王崇古少保:乙亥、辛巳、戊申、庚申是也。如倒食本家,甲子年见壬子时,庚子年见戊子时,亦贵,但损子。 上一篇: 福星贵人 下一篇: 食神带合 相关推荐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 宿鰕湖 赠花卿 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 其四 辋川闲居 观放白鹰二首 晓晴 登高 乌夜啼 清溪行 / 宣州清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