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法。屦校灭趾,不行也。噬肤灭鼻,乘刚也。遇毒,位不当也。利艰贞吉,未光也。贞厉无咎,得当也。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上一篇: 观 下一篇: 贲 相关推荐 观放白鹰二首 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 其四 赠段七娘 赠花卿 夜宿山寺 清溪行 / 宣州清溪 晓晴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山中与幽人对酌 乌夜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