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则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读《论语》公子荆一章,富者可以为法;读《论语》齐景公一章,贫者可以自兴。舍不得钱,不能为义士;舍不得命,不能为忠臣。 上一篇: 第六一则 下一篇: 第六三则 相关推荐 观放白鹰二首 过四皓墓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 夜宿山寺 赠花卿 古风其二十八 秋风清 旅夜书怀 梁园吟 送王孝廉觐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