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O则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忧先于事故能无忧,事至而忧无救于事,此唐史李绛语也。其警人之意深矣,可书以揭诸座右。 上一篇: 第二O九则 下一篇: 第二一一则 相关推荐 梁园吟 秋登宣城谢眺北楼 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 其四 观放白鹰二首 旅夜书怀 登高 宿鰕湖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 夜坐吟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