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元结 唐 更新时间:
朝代:唐 作者:元结
(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
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顺则。
意彼刑法,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
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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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壁馀鸿雁,纱窗宿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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