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该原则为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则,必须具备合目的性、关联性、可接受性三大要素. 2、行政法有必要与行政学再度结合,更加重视行政实务上的问题。 上一篇: 爆炸造句 下一篇: 断流造句 相关推荐 看样子造句 上年纪造句 唱义造句 中阶造句 证券交易所造句 恢复期造句 透澈造句 缘木求鱼造句 陟岵造句 供气造句 异象造句 开裂造句 境遇造句 少量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