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同时又提出了证明主观故意的一些措施. 2、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其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 3、在斗殴故意问题上,文章主张主观上的对偶性仅是对客观斗殴行为的一种说明,这种故意不是本罪主观方面要件中的故意内容。 4、如对涉及主体方面的担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以及对本罪的刑事追究中出现的不协调问题等等。 5、对单位行贿罪是1997刑法中增设的罪名,其立法本身还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本罪的罪名宜修改为对国有单位受贿罪。 上一篇: 瘦骨嶙峋造句 下一篇: 天使造句 相关推荐 看样子造句 缘木求鱼造句 唱义造句 证券交易所造句 供气造句 上年纪造句 陟岵造句 开裂造句 少量造句 透澈造句 境遇造句 异象造句 恢复期造句 中阶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