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权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1943年1月,南京伪政权宣布向美英等国“宣战”,与日本签署《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 2、1943年1月,南京伪政权宣布向美英等国“宣战”,与日本签署《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 3、军事治外法权法案的起诉对象并未延伸至为国务院提供服务的机构,如2007年黑水公司员工在Nisur广场开枪,致使14名伊拉克人死亡。 4、享有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治外法权”。 5、1943年1月,南京伪政权宣布向美英等国“宣战”,与日本签署《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 上一篇: 交叉造句 下一篇: 不知高下造句 相关推荐 恢复期造句 缘木求鱼造句 唱义造句 证券交易所造句 供气造句 看样子造句 透澈造句 开裂造句 异象造句 境遇造句 上年纪造句 少量造句 中阶造句 陟岵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