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盛2010年扣除优先股息后的获利降至77.1亿美元,合每股13.18美元,上年分别为121.9亿和22.13美元.净营收从451.7亿美元降至391.6亿.
2、“收益”一词系指由投资所产生的款项,如利润、股息、资本利得、利息、提成费或其他收入。
3、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4、日本的外国投资收益由于降低的股息和利息率也在紧缩。
5、“收益”一词,系指由投资所产生的款项,主要包括利润、利息、资本利得、股息、提成费及酬金。
6、基金表现是以港元的资产净值对资产净值,股息作滚存投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