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纠纷的特殊的救济程序. 上一篇: 铁门造句 下一篇: 逾常造句 相关推荐 开裂造句 上年纪造句 境遇造句 唱义造句 证券交易所造句 少量造句 恢复期造句 缘木求鱼造句 看样子造句 中阶造句 透澈造句 异象造句 陟岵造句 供气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