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4、作为民事活动直接支援小组的组长,我被安排负责帮助当地的伊拉克社会开发并保护关键性的基础设施项目。
5、作为民事活动直接支援小组的组长,我被安排负责帮助当地的伊拉克社会开发并保护关键性的基础设施项目。
6、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7、诚信原则为世界各国民法尊崇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均将其确定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