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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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有人把“金冷法”形象解释为“金枪不倒法”;“冷”为法,其方法是在早晚以冷水并药物外敷阴囊,达到养护泌尿系统的目的。
2、月,学院成立第二外语教学部,法德系更名为法语系。
3、先生为人师,言行而身化之,使诚明者达,昏愚者励而顽傲者革。故其为法严而信,为道久而尊。
4、全国著名的杉杉服装公司也曾拥有一个洋品牌,其译名为“法涵诗”。
5、东为法渊寺(已毁),中为嵩祝寺,西为智珠寺,其间最早的建筑。
6、舜、禹、汤、文、武为法,以桀、纣、楚、秦为诫,而乃自暇自逸,惟宫室是饰,必有危亡之祸矣。
7、然置阵法度,久失其传,今朕一旦据意所得,率尔为法,恐有未尽,宜无避忌,但具奏来。
8、可见,限牌经营方式弊端多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不足为法。
9、一总有三条妙策,上策言越为法逼,亡在旦夕,诚因保胜。
10、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为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
11、最后,当人返归本性独存的状态时就进入涅粲境界,自性与“神”也就转化为法身,成为最后解脱的主体。
12、最初的孟山都公司被合并,更名为法玛西亚公司。
13、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