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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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说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这些都促使我们反思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3、因此,在理论上厘定和梳理行政诉讼法的法官释明权体现出一定的急迫性。
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一个热点问题。
5、省人大代表、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龙菊认为,今年将要颁布的新行政诉讼法,将从司法层面对依法行政进行有效规范、约束,让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6、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7、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8、基于此,希望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处,以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的应有之义。
9、笔者,尝试从理论、实践等多角度对其做系统的分析探讨,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10、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11、现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已是不争的论题。
12、比较美国的做法,我们应该对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原则进行反思。
13、因此,重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