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被盗芷公书来慰问并录示逸叟诗书此奉答
清 · 郑国藩
三月十二日,喜得芷公书。
末附逸叟什,为我遭盗吁。
我盗犹有道,不掠衣与襦。
但取阿堵物,迹与叟盗殊。
叟劫同洗髓,竭泽苦鱼无。
我劫祇此耳,幸未罄吾庐。
贤宰法如山,捕得即骈诛。
军法安可玩,巧托适自愚。
刑乱用重典,止辟自良图。
所伤性命重,盗岂异发肤。
坐此非分财,竟丧七尺躯。
报赃诚过计,二百亦区区。
既往不可咎,终夜目长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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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相笑中应斗酒,等公谈外祇函经。
钓石自寒烟,谁知太公望。
宁论马得丧,但问蛙公私。
兹其为诀不亦真,韩公所秘吾其抉。
鹊噪令公喜,鸦噪令公怒。
我堕豀谷底,卤莽闻公丧。
阔扁先总统,彷佛急公义。
农事已知今岁好,天公剩放十分晴。
陈紫方红次第尝,蔡公偏爱宋公香。
许我杖藜来宿昔,观公诗律自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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