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虹堤记
宋 · 欧阳修
有自岳阳至者,以滕侯之书、洞庭之图来告曰:“愿有所记。”予发书按图,自岳阳门西距金鸡之右,其外隐然隆高以长者,曰偃虹堤。问其作而名者,曰:“吾滕侯之所为也。”问其所以作之利害,曰:“洞庭天下之至险,而岳阳,荆、潭、黔、蜀四会之冲也。昔舟之往来湖中者,至无所寓,则皆泊南津,其有事于州者远且劳,而又常有风波之恐,覆溺之虞。今舟之至者皆泊堤下,有事于州者,近而且无患。”问其大小之制,用人之力,曰:“长一千尺,高三十尺,厚加二尺,而杀其上得厚三分之二,用民力万有五千五百工,而不逾时以成。”问其始作之谋,曰:“州以事上转运使,转运使择其吏之能者行视可否,凡三反复,而又上于朝廷,决之三司,然后曰可,而皆不能易吾侯之议也。”曰:“此君子之作也,可以书矣。”
盖虑于民也深,则其谋始也精,故能用力少而为功多。夫以百步之堤,御天下至险不测之虞,惠其民而及于荆、潭、黔、蜀,凡往来湖中,无远迩之人皆蒙其利焉。且岳阳四会之冲,舟之来而止者,日凡有几!使堤土石幸久不朽,则滕侯之惠利于人物,可以数计哉?夫事不患于不成,而患于易坏。盖作者未始不欲其久存,而继者常至于殆废。自古贤智之士,为其民捍患兴利,其遗迹往往而在。使其继者皆如始作之心,则民到于今受其赐,天下岂有遗利乎?此滕侯之所以虑,而欲有纪于后也。
滕侯志大材高,名闻当世。方朝廷用兵急人之时,尝显用之。而功未及就,退守一州,无所用心,略施其余,以利及物。夫虑熟谋审,力不劳而功倍,作事可以为后法,一宜书。不苟一时之誉,思为利于无穷,而告来者不以废,二宜书。岳之民人与湖中之往来者,皆欲为滕侯纪,三宜书。以三宜书不可以不书,乃为之书。
庆历六年某月某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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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余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宗元时谪永州,迩公之邦。闻其歌诗,以为古道罕用,赖公而存,斥一祠而二教兴焉。明罚行于鬼神,恺悌达于蛮夷,不惟禁淫祀,黜非类而已。愿为记以刻山石,俾知教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