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被盗芷公书来慰问并录示逸叟诗书此奉答
清 · 郑国藩
三月十二日,喜得芷公书。
末附逸叟什,为我遭盗吁。
我盗犹有道,不掠衣与襦。
但取阿堵物,迹与叟盗殊。
叟劫同洗髓,竭泽苦鱼无。
我劫祇此耳,幸未罄吾庐。
贤宰法如山,捕得即骈诛。
军法安可玩,巧托适自愚。
刑乱用重典,止辟自良图。
所伤性命重,盗岂异发肤。
坐此非分财,竟丧七尺躯。
报赃诚过计,二百亦区区。
既往不可咎,终夜目长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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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惟我耳,尔父惟尔身。
林希亦入耳,掷笔争书勋。
亦漫为官耳,其将奈若何。
彼此年过耳顺。
惟应风入耳,谁得斧斯之。
且住为佳耳。
佳音须侧耳听。
爵未称德耳,天宜厚报焉。
人生适意耳,富贵亦何为。
眼见色时耳便聋,耳闻声处眼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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