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遥买杖
宋 · 沈括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更多关于至在第十六个字的诗句:
延佑乙卯以来,玄侥幸科第,历官中外,至元元年乙亥,叨恩翰林直学士国子祭酒,先公赠翰林直学士亚中大夫轻车都尉,追封渤海郡侯。
【正宫】【端正好】自从那云滚滚卯时初,直至日淹淹的申牌后,刚则是无倒断簿,领埋头。更被那紫襕袍拘束的我难抬手。我把那为官事都参透。
相思病,万种情,几度海山盟。谁薄幸?谁至诚?更能行,到底如何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