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居杂诗 其七
清 · 陈光绪
河阳三百年,德安十四世。
同居不析产,能法张公艺。
昔人尚孝友,子孙知好义。
斯真家之肥,一门萃和气。
吾越俗不古,同堂居不易。
甫毕向平愿,遽分陆贾笥。
善哉明郑濂,曾向太祖对。
不听妇人言,胜事百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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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拟大观年,取法寔比匪。
何须行怪出世法,屏弃骨肉潜荒山。
白头司马有家法,童子虽弱胜吾衣。
不著佛求,不著法求。
自言传法传何法,故我思君亦恨君。
海印舒光,该罗法界。
显三教融通,大法之宗主者也。
宣谕鬼魂赐以法食赋谕鬼万方杀戮到渔樵,三日斋宫德泽
触目绝对待,万法无不在。
东司上不说佛法,唤来与伊劈面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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