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被盗芷公书来慰问并录示逸叟诗书此奉答
清 · 郑国藩
三月十二日,喜得芷公书。
末附逸叟什,为我遭盗吁。
我盗犹有道,不掠衣与襦。
但取阿堵物,迹与叟盗殊。
叟劫同洗髓,竭泽苦鱼无。
我劫祇此耳,幸未罄吾庐。
贤宰法如山,捕得即骈诛。
军法安可玩,巧托适自愚。
刑乱用重典,止辟自良图。
所伤性命重,盗岂异发肤。
坐此非分财,竟丧七尺躯。
报赃诚过计,二百亦区区。
既往不可咎,终夜目长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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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非吾意,行吟独下楼。
儒者非所须,弃置自未免。
为是非花能耐久,霜径夕阳迟。
君其非诗人,不能识梅花。
抱惭非孔释,梦巳恊熊罴。
枯瘁非衰甚,清高每晏如。
流行非所知,一寒清到底。
取别非云暮,王事有程拘。
我亦非醉汉,思之偶流涎。
翛然非人世,欲去且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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