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流贬
唐 · 李益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查看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的原文及赏析
更多关于法在第五个字的诗句:
下吏或弄法,属僚时窃权。
抱志孤抚,法星昭列。
廷推秦执法,职重汉司空。
文孙觌尧法,圣子奉虞聪。
我有避人法,终日衣冠林。
修文偃武法古道,天阁万丈奎光垂。
鹿驯方听法,院静忽闻香。
此界西方法一同,西来东土总皆通。
滥官舞国法,致乱有其因。
应将无住法,修到不成名。
邮箱: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