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工商虚定物价以骗取暴利。《管子·山权数》:“物有豫则君失筴而民失生矣。故善为天下者,操於二豫之外。” 马非百 注:“ 王引之 云:‘豫犹誑也。’……物有豫者,谓富商蓄贾虚定物价以誑人,而牟取暴利也。”“‘二豫’者,指工商相豫而言……操於二豫之外,谓政府此时不能以豫对豫,在二豫之中与之竞争,而应在二豫之外,运用轻重之筴,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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