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动)指检验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构成]动宾式:司|法 [例句]这个案件应送交司法部门。(作定语)[同音]私法
法律 ,执法 ,法令 ,国法 ,公法
1.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judicature; judicial; judiciary
◎ 司法 sīfǎ[judicial administration] 见“执法”(1).官名。两 汉 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 唐 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 宋 沿 唐 制,诸州置司法参军。 元 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2).星官名。 清 恽敬 《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星经》又曰‘六曰司法’。”(3).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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