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日潮海区高(低)潮时的简易推算方法。是根据半日潮港的高(低)潮时每天再推后约08小时(约48分钟)的办法进行的。推算公式如下:(1)高潮时=[夏历上半月日数-1或夏历下半月日数-16]×08小时+高潮间隙;(2)低潮时=[夏历上半月日数-1或夏历下半月日数-16]×08小时+低潮间隙;(3)高潮时±0612=低潮时;(4)低潮时±0612=高潮时;(5)高潮时±1224=另一高潮时;(6)低潮时±1224=另一低潮时。式中0612和1224分别指6小时12分和12小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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