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事。《宋书·谢弘微传》:“ 东乡君 薨…… 弘微 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金史·循吏传·女奚烈守愚》:“父没时年十五,营葬如礼。”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考城隍》:“后九年,母果卒。营葬既毕,浣濯入室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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